阅卷是各个高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整体协作的一项严肃工作。为进一步强化阅卷工作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出以下各方面规定:
一、组织领导
(一)阅卷工作在本系有关领导的监督下进行。针对我系新建的特殊性,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确保阅卷质量。
(二)针对每个学期末所进行的大规模阅卷,由系有关领导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系全体教职工参加的阅卷,所有人员只能参加一项阅卷工作。同时,按照阅卷流程、分工设置若干专项部门,人员统一调配使用。补考等小规模、临时追加的考试,由办公室根据阅卷工作量,轮流参与阅卷。
(三)根据阅卷工作流程,设置阅卷组、阅卷质检组、试卷保管组、合分组、合分质检组、试卷调运组、阅卷纪律检察组、后勤行政服务组等,部门设置可视需要适当调整。
(四)每次考试结束后要立即组织阅卷,一般在考后20天内完成,以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下次考试为准。
(五)阅卷期间实行全过程封闭管理。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格保密制度。阅卷工作人员要佩带统一阅卷工作标志,阅卷期间不会客、不打电话、不外传阅卷信息、不查分。
二、试卷评阅
(一)阅卷岗位职责
1.阅卷工作办公室
由分管系领导任阅卷工作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教研室主任组成。组织领导试卷评阅,适时对各个阅卷环节进行检查督导,负责阅卷质量和阅卷保密纪律。
2.学科类阅卷组
按课程所属学科类别成立阅卷组,组长由责任教师兼任。主要职责是:安排本组阅卷人员分工;组织阅卷教师认真讨论试题蓝本和评分标准,通过试评研究,确定评分细则;负责试卷领送;合理把握阅卷进度,保证本组评阅质量;协调与其它后续辅助部门的合作关系,积极配合阅卷纪律检查工作;阅卷工作结束后,组长要根据学生答卷情况进行试卷分析和技术统计,撰写试卷分析报告。
3.阅卷人员
①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试卷评阅做到准确无误、公正合理、宽严适度,标准一致。尽量减少主观误差,防止偏严、偏宽、错评、漏评等现象的发生。
②阅卷人员必须保守机密,不得拆、撬试卷密封线查看考生学号、姓名和分数,不得涂改学生答卷内容,不得更改其他阅卷人员评定的成绩。
③必须在指定地点阅卷,不准将试卷带出阅卷室,“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等有关资料不得外传或散发。应爱护试卷,不能损坏卷面,更不能故意毁掉试卷。
④阅卷一律使用红色钢笔、圆珠笔,记分字迹工整、清晰、规范。必须按有关规定的办法记分。每题评完后,要在指定的位置签“全名”。
⑤阅卷时,如发现装订不合格、错装、已损坏试卷等现象,应立即向组长报告及时处理。
⑥对于标准化考试、无纸化考试、网上考试等其它特殊考试形式,阅卷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替学生涂改答题卡,严禁以任何形式协助考生即时答题,机读阅卷不得事先改变阅卷方式和擅自更改考生成绩。
4.试卷复核人员
由各阅卷组长兼任,负责检查、复核初评完毕试卷的质量。复核时要全面仔细,不留空缺。若发现阅卷教师掌握标准宽严不一、差错较多等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正。
(二)阅卷规程
1.阅卷工作办公室人员和各学科组长应在阅卷前三天到岗,学习有关文件,研究制定阅卷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试卷评阅一般应在五天内完成,确有需要可适当延长。
2.阅卷教师应提前一天报到,接受阅卷培训,明确职责分工,熟悉评阅科目、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
3.试评阶段,提取的样本试卷必须有一定的分布代表性,阅卷教师要共同研究,针对考生答题特点,制定出较为具体细致的评分细则。
4.阅卷采用按题分组的流水作业方法,每人评阅一题。不允许按试卷份数分人包干评阅和临时征调本学科以外教师协助阅卷。
5.评分一律采用百分制,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分,不记扣分。试卷总分合成只记整数,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6.试卷评阅后要进行认真复查。对成绩不合格的试卷要逐一复查,复查更改处须由阅卷本人签名。
7.阅卷期间,如发现试卷错装、倒装、混装、漏页、卷面缺损污染、恶意涂改、科目不符等问题,阅卷组长要及时将“问题试卷”退还试卷保管组处理。
8.每本试卷批阅完毕,经复核后,阅卷组长要在试卷评阅登记栏内签字,对特殊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
9.标准化考试、无纸化考试、网上考试等其它特殊形式的阅卷,必须在考试管理人员监督下,根据操作规程要求和专项阅卷办法同步进行。
三、质量检查
阅卷期间,成立阅卷质量检查办公室,系领导任主任,成员由我系老师组成。
1、该组主要职责是:全面把握阅卷整体质量,按百分之十的比例抽查各学科试卷的阅卷质量。要适时督导,对发现的阅卷质量等问题,应及时纠正。
2、对各学科组在阅卷期间提出的雷同、违纪试卷及其它疑难问题,要认真研究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并行使最终裁定权。
四、登统与管理
阅卷期间,成立试卷登统与保管办公室,分管系领导任主任,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试卷的合分统计、成绩登录、试卷保管等工作。
(一)成绩合成
1.合分统计:由从事统计工作和擅长合分工作的人员组成。
2.合分统计工作职责:
①人工合成分数是针对我院有纸类考试阅卷进行的一项工作。根据阅卷工作流程,合分组长要按试卷总量和学科类别,将人员合理搭配,以小组为单元分类包干并提出目标要求。试卷分类要统筹兼顾,工作量均衡适中。在保证合分质量的前提下,也可采取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其它方法。
②合分人员要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工作,与阅卷教师要紧密配合,不延误整个阅卷进程。合分时,必须先累计核对各题小分,累计后与题首分相同,再核对题首和卷首的分数,两者一致时,再累计总分;经两次累计准确无误后,用红色笔填入总分栏内。整本试卷合分完毕,在试卷封面合分栏内签署姓名。
③在合分统计时,如发现各题分数累计有误,须报阅卷学科组长及签字更正,不允许私自改变分数。经由阅卷质量检查组确认的替考、雷同、舞弊、明名明号等违纪试卷,不再进行分数合成统计。空白、缺考试卷一律在卷首总分栏内记入“0”分。
④小规模或少量单项考试,阅卷时不再单独配置合分统计人员,由阅卷教师承担完成。
3.合分质量检查:
①合分质检员要对合分统计过的全部试卷进行复核检查。对发现的错合、漏合等问题,要逐一反复核对、如实纠正。在错误处用红笔更改并签署姓名。
②合分质检组长要统筹安排质检进度,负责整理、统计、汇总错误记录。对出错较多的合分人员,要及时指正。
(二)成绩登录
1.成绩登录必须在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内连续进行,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停止。登录场
所,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书面登分规程
①设登分监督员一名,负责工作环境的安全检查、登分人员的分组管理,协调处理登分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
②登分须两人一组,一律使用统一提供的蓝、黑色圆珠笔书写在平时成绩表的最后一栏处。登分时,应将试卷装订顺序与成绩单上考生姓名、学号核对后再填写考生成绩。成绩单应按要求逐项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因笔误涂改处均应署名。坚决杜绝顺序颠倒、漏登、错登现象。登分完毕,应互换检查,分别在成绩单填写登分、复核人姓名。
③对成绩单和试卷已记录的违纪舞弊者,其成绩记录为“0”;对替考、雷同等严重情节,要详细注明。若发现原成绩合分有误,应立即请示登分监督员核准后方可登分。
④登分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保证试卷、成绩单不损坏丢失。
⑤登分质检人员要对照试卷将所有成绩单全面复查,确保登分质量和成绩的真实性。
3.计算机录入成绩规程
①计算机成绩录入设主管1至2人,负责录入员的管理和网络、技术支持服务。
②书面登分结束后,各任课教师登录自己的教务系统,登录各自所带班级的分数。可根据不同考试性质、类别和录入要求,选择适当形式进行。录入员不得改动成绩,如发现分数书写不清、涂改而未签名,应立即向录入管理员反映,查对核实。如确须更改,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成绩方可登录。
③对违纪考生,应按系统管理要求,区分不同情节专项“标记”录入。无法录入的成绩,要查明原因,做好详细记录,交考试管理部门研究解决。
(三)试卷管理
1.阅卷期间,试卷存放在专用保密室内。试卷库由专人负责,两人以上24小时看守,非试卷保管员一律不得入内。保密室和防盗门钥匙要分别管理,落实防火、防盗、防水、报警及其它安全措施。
2.试卷保管组职责
Ⅰ、试卷保管组由考试管理人员和教学秘书组成,不足时,由各教研室负责选聘,设组长一人。
Ⅱ、组长要统筹管理,协调与其它阅卷部门的工作关系。做好接受试卷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出阅卷期间的试卷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工作人员应熟悉阅卷工作流程,增强保密意识,确保试卷的保密安全。
Ⅲ、对我系上缴的试卷,要仔细核对科目、袋数、份数是否准确,认真检查试卷装订、密封是否符合要求。做好试卷的登记、统计工作,认真履行交接手续。
Ⅳ、全部试卷收完后,要及时进行分类整理,按阅卷要求编写保密号和试卷目录。准确统计、汇总单科和试卷总数,按时上报阅卷组及其它有关部门。
Ⅴ、在整个阅卷过程中,保证及时向阅卷各职能组及时提供所需试卷。对阅卷出现的脱节、积压等问题,合理调控。
Ⅵ、严格试卷出、入库手续,认真填写试卷交接领送细目表,把好清点分发关。各类试卷做到每日一清点,当日全部收回,严禁以任何理由将试卷在保密室以外存放。
Ⅶ、成绩登录结束后,对照试卷总表核对全部成绩单。如发现缺少、损坏,应立即查找核对,无误后进行整理、归档。
3.阅卷结束后,考试管理部门要将学生考试成绩,以书面和网上等形式及时通知各班级。试卷要保留。
五、后勤服务
1.阅卷期间成立行政办公室,分管系领导任主任,由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阅卷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2.根据阅卷工作方案,统筹安排阅卷工作用房和桌椅的调整分配使用,保证供电照明、消防及供暖制冷设备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3.要按时供应开水,保证工作人员及时就餐和良好的住宿条件,确保安全卫生。要保持阅卷场所环境清洁,医务人员要做好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病和卫生事故发生,并提供医疗服务。
4.要全力搞好安全保卫。阅卷期间,实行定时巡逻检查制,各个进口有专人把守,严防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对有意滋事劝阻不听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5.要保证阅卷期间工作用车,根据阅卷需要,应随叫随到,不能延误,要按时接送工作人员往返。
六、违纪处理规定
为确保阅卷质量,对阅卷工作中发生的违纪问题,我系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批评教育,扣发当事人百分之五十的劳务费:
1.态度不认真,工作不负责任,经劝告两次不听者;
2.阅卷教师掌握标准时宽时严,经批评不改正者;
3.不认真执行《评分细则》,擅自改变阅卷标准者;
4.阅卷教师不按规定办法记分,经多次劝告仍不改者;
5.未经允许私自进入保密室、合分室、登分室及成绩录入处,查询考生分数者;
6.阅卷时多次会客、打电话、外出办事而延误工作进度,不改正者;
7.擅离职守,四处串岗,影响他人工作者;
8.脱离岗位,帮助熟人干非本职工作,盲目追求工作量实现不公平竞争者;
9.消极怠工,散布虚假阅卷消息者;
10.不遵守阅卷工作纪律,晚来早走,滋生是非者。
(二)阅卷期间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取消阅卷工作资格,扣发全部劳务费:
1.未经允许,擅自把试卷带出阅卷室、工作地点造成严重后果者;
2.非登分人员擅自开封试卷,查看考生分数者;
3.有意撕掉、损毁、带走考生试卷者;
4.大量向外泄露试卷保密号者;
5.评阅试卷时,故意提高或降低考生分数,警告后不改者;
6.合分、登分时,有严重错误不改正者;
7.擅离工作岗位,造成大量工作积压和耽误阅卷进程者;
8.录入员偷工减料,致使大面积成绩漏录者。
9.故意损坏公物,制造阅卷混乱者。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通报批评、取消阅卷资格扣发劳务费外,三年不准参加我系考试阅卷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因泄露试卷保密号,造成严重后果者
2.私自涂改考生卷面答题和分数者;
3.保管不善,丢失考生试卷者;
4.录入员私自改录考生成绩者;
5.利用其它形式严重舞弊和玩忽职守造成恶性事故者;
6.在我系内部用非法方式袭击我院网站,致使网络数据信息传输瘫痪者。
七、其它
1.各班级可按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凡与之相抵触者,以本规定为准。
3.本规定由理学系负责解释。
太原工业学院理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