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发挥优秀教师的教学示范作用,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将开展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观摩我校教学获奖教师和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学校倡导广大教师积极前往观摩学习,并要求40周岁(含40周岁)讲师及助教职称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本次观摩教学活动。
2.青年教师需在开设观摩课的教师中自行选择学科专业相近的2人作为学习对象。
3.观摩学习教师可自行选择听课时间,听课时请提前到场,不要打扰正常课堂秩序。
4.关于开观摩课教师的具体授课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可参看附件中的观摩课表。
5.参与观摩的教师需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观摩教学结束后需向系里提交不少于500字的心得体会,各教学单位可自行制定鼓励教师参与观摩教学活动的措施。
附件:教学观摩听课表.xls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