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中青年教师教学业务能力的全面提高;鼓励中青年教师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讲课水平,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竞赛形式:
1、各教学单位组织系(部)教学竞赛;
2、各教学单位推荐2名优秀教师参加院级竞赛。
二、参赛教师要求:
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教师必须参加,其余教师自愿参加。
三、竞赛内容
1、教案(教案评分标准见附件1) 2、课堂教学(课堂教学评分标准见附件2)
四、竞赛要求:
1、参赛教师赛讲时间定为30±2分钟为有效时间。
2、竞赛成绩由教案评审成绩(20%)和课堂教学评审成绩(80%)组成。
3、各教学单位于2011年4月27日下午6:00前将系(部)竞赛安排(纸质文档一份)报教务处教研科(见附件1),并将电子文档发到tgjyk3566044@126.com
4、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科学组织,周密安排,并于2011年5月27日前完成系(部)竞赛。
学院将在各系(部)竞赛基础上,于6月份举办院级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教案评分标准.doc
附件2: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课堂教学评分标准.doc
附件3:系(部)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安排.doc
附件4:2011年院级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