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工科发【2011】12号
各教学系部:
根据《太原工业学院院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院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及2010年院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院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
本次结题范围为2009年获得院基金科研立项项目。
1、项目负责人按照太原工业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的填报说明认真填写《太原工业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2、延期结题(撤题)申请人填写《太原工业学院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结题(撤题)申请书》。
3、所有材料请用A4纸打印、复印,左侧两钉装订,其中论文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封面、目录、正文等,有多篇论文者建议装订成册并加封面、论文目录。于2011年6月3日下午6:00前将所有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提交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4、课题组成员不得随意增加,仅限申报材料中列出且实际参与课题研究的成员;
5、院基金项目结题完成质量决定省级项目的推荐申报。
6、拟定于2011年6月15日下午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2010年院基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1、中期检查范围
2010年立项资助的院基金项目,包括重点科学基金项目、一般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中期检查时间与地点
拟定于2011年5月11日下午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中期检查内容
(1)提交《太原工业学院院基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一式3份,中期检查报告从科技处网站的文件下载栏中下载;
(2)项目负责人就《项目申请书》上的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的研究工作,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和下一步的研究计划等内容,采用PPT形式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3)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审议,科技处将检查结果公布。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二期研究经费将按时下拨;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二期经费缓后下拨或停止下拨。
三、注意事项
本文件所有表格可以在科技处网站(http://www2.tit.edu.cn/kjc/)下载。
联系电话:3568619
科技处
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