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系
                         
  • 理学系首页
  • 新闻公告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系部信息
    • 系部概况
    • 规章制度
  • 师资力量
    • 师资概况
    • 大数据教师
    • 数学教师
    • 物理教师
    • 实验教师
  • 教学工作
    • 教学课程
    • 教学制度
    • 教学成果
  • 科研工作
    • 科研制度
    • 科研活动
    • 科研成果
  • 实验中心
    • 中心简介
    • 实验室简介
    • 实验管理制度
  • 专业介绍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党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岗位职责
    • 组织活动
  • 学生工作
    • 学工动态
  • 网络课程
实验中心
  • 中心简介
  • 实验室简介
  • 实验管理制度
实验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理学系首页 > 实验中心 > 实验管理制度 > 正文
理学实验中心安全责任体系
时间:2021-07-30

第一条 理学系主要负责人责任

理学系主要负责人是理学实验中心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理学实验中心安全工作。其职责为:组织成立实验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实验中心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实验室安全分管人员;制定理学实验中心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筹集资金,加大对实验中心安全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的投入。

理学系主要负责人为实验中心安全工作的领导,其职责为:建立、健全实验中心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组织、协调、督促各实验室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实验中心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对于不整改的或出现严重安全问题的实验室,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予以封门整改;组织实验中心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实行各实验室准入制度;组织、落实对本单位科研和实验项目安全状况评价、审核工作;及时发布、报送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相关通知、信息、工作进展等。理学系实验中心主任协助理学系主要负责人做好实验中心安全的具体工作。

第二条 实验室管理员责任

各实验室管理员是本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其职责为:负责本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实验室准入制度等)的建设,组织、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督促教师做好教学和实验项目安全状况的申报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根据学院的有关通知,做好安全信息的汇总、上报等工作。负责对本实验室的上课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对临时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定期、不定期搞好卫生和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结合教学实验项目的安全要求,做好本实验用房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实验人员责任

在各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须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教学和实验项目安全状况自我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教学,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员工需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参加学校相关部门或理学系组织的实验室安全环保教育;了解实验室安全应急程序,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演练活动;知晓应急电话号码、应急设施和用品的位置,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教师要提高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学生须严格遵守落实实验室规章制度,配合实验室管理工作。临时来访人员须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


上一篇:理学实验中心安全管理责任
下一篇:实验室安全守则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31号     电话:5616471      电子邮箱:tglxx@tit.edu.cn

版权所有:太原工业学院理学系系    ICP备案号:晋ICP备14003279号    晋公网安备号:14011043007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