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是教学建设的基本内容,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精品课程建设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系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目标。为了加强我校精品课程建设,进一步推进我系课程的全面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推动教育创新,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精品课程建设的原则
精品课程建设分为校级、省级和国家级三种级别。根据我系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学校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遵循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行。
我系要以现代教育理念作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为目标,整合前期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成果,加强教学与科研的紧密结合,构建学生自主学习的机制,加大教学过程中使用信息技术的力度。
二、精品课程建设的目标
我系在今后5-6年内,以品牌、特色专业的专业主干课程和公共基础课为主要建设对象,兼顾学科与专业分布,按照“规范建设与改革创新并举”的课程建设理念,采取校级精品课程与候选精品课程形成梯队,逐级滚动建设的工作步骤,力争建成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门左右、校级精品课程门左右,并建设一批精品候选课程,逐步完善学校课程建设制度,形成与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及有利于学校课程建设工作健康发展的机制。通过实施精品课程建设,不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示范性课程。
三、精品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精品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加强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材、教参以及教学设备、实验设备等教学条件的建设,提高教学内容的先进性、科学性和趣味性,建立严格的教学研究、管理、检查和考核制度。
(一)切实加强教学队伍建设。
精品课程要由学术造诣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授或学科带头人与学术带头人主持,要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个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队。
(二)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要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课程要以教育创新思想为指导,以学生为根本,要及时反映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要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三)注重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建设。
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必须上网并免费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带动其它课程的建设。要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和多媒体技术,使学生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自主化、个性化学习。
(四)重视教材建设。
精品课程教材既可是自编出版的优秀教材,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技术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五)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
在重视理论教学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教学培养,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要大力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和研究型课程
(六)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
我系要采取切实措施,要求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并承担精品课程建设,鼓励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积极参加精品课程建设。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健全精品课程评价体系,建立学生评教制度,促使精品课程建设不断发展。
四、课程申报
(一)我系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在经费投入、人员保证、管理机制等方面给予支持,保证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1.申报校级精品候选课程的课程原则上应是建设基础较好、学生受益面较广的本科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申报校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原则上应是校级精品候选课程,并且已经有可供上网的有关的教学课件、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基础素材。
2.申报校级精品课程和校级精品候选课程的课程须连续开课3年以上。
3.申报精品课程和精品候选课程的课程负责人,一般应是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教学经验丰富、科学研究水平高、教学效果显著的教授、副教授、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
4.申报的精品课程应有一个相对稳定、结构合理并不少于3人的教师队。
5.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的校级精品候选课程将优先考虑。
(一)申报立项程序
1.各申报校级精品课程和精品候选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向理学系提出申请,并填写《太原工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本),写出自评报告,准备好有关评选的材料。
2.理学系按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按学校制定的指标体系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然后向学校推荐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候选对象。
3.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理学系推荐的课程按照学校制定的指标体系进行现场复评,提出立项建设课程的初步名单,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
4.学校批准确定校级精品课程和校级精品候选课程并予以张榜公布。
5.各教研室要做好本教学学院各年度的精品课程建设规划,有计划、有组织地向学校推荐各年度的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课程。
五、运行管理与检查评估
(一)校级精品课程和校级精品候选课程的规划、指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由教务处受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委托组织有关专家负责进行。按学校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评审达到校级精品课程标准的,学校授予其“校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
(二)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学校将与课程负责人签订任务书,作为课程组进行课程建设以及教务处对课程进行年度检查的依据。负责人要把握好课程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统筹安排课程建设经费,组织好课程组进行课程建设;负责人要对课程年度检查和鉴定验收负全面责任,并按学校要求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校级精品课程和校级精品候选课程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有关校内外专家在网上进行,必要时到有关系进行现场检查。校级精品候选课程检查分数60分以上,并且达到课程建设任务书规定的阶段性建设目标,为合格;校级精品课程检查分数80分以上为合格。检查不合格者,停拨建设经费,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可申请续拨;如仍不合格,学校将取消其校级精品课程或校级精品候选课程称号,收回所有建设经费,并取消课程负责人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
(四)校级精品课程和校级精品候选课程资格一般三年有效,三年后进行复评,实行滚动式管理。
六、资助与奖励
(一)获得“校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5人以内),视同为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经学校推荐参加并获得“省级精品课程”的,视同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视同为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以上精品课程按相应等级的教学成果奖给予奖励,每门课程在同一等级上只能奖励一次。
(二)校级精品课程和校级精品候选课程在建设期内,如年度检查合格,课程组可从当年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中抽取10%作为教学津贴,由课程负责人分配给课程负责人或课程组成员。
(三)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和课程组成员,在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申报、教材建设、教学名师评选等方面,学校将予以优先考虑。
七、经费管理
(一)经费使用范围和项目。
学校资助的课程建设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使用范围和项目主要有:编写教学基本文件,包括课程教学目标和要求、教学改革方案和其他教学工作文件;课程考试试题集及试题库建设;课程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的必要开支,包括必要的调研开支,教材编写活动的部分必要开支,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的必要开支,购买课程教学必要的图书资料、教学简易器件,补充课程教学过程部分必需的低价、易耗材料等。
大型设备购置,与本课程建设无关的资料费、复印费、书刊费及劳务酬金等不能在此项经费中开支。
(二)经费使用程序。
课程建设经费管理实行负责人制,学校将课程建设经费分配到每门课程,教务处建立每门课程经费本,并交课程负责人保管及使用,课程经费报销需经系(院)。
(三)经费拨付。
课程建设经费实行分期划拨、滚动式管理。校级精品课程与校级精品候选课程在签定课程建设协议时需确定年度建设目标。年度建设目标由课程组提出,教学学院审定,并经教务处批准;年度建设目标必须明确具体,可供操作。校级精品候选课程的建设目标为校级精品课程,校级精品课程的建设目标为省级精品课程。首期支付项目经费的1/3,第二年根据年度检查情况如果达到要求再支付项目经费的1/3,如果达不到要求则限期整改,整改后经检查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资格,停止支付建设经费,如果达到高一级课程要求则按高一级课程建设资助金额支付,原建设经费停止支付。第三年根据验收情况再决定是否支付剩余的经费。
太原工业学院理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