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教研室建设,提高教师的教研学术水平,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使教研室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研室活动以开展教研活动为主(包括:业务学习、教学经验交流、教学总结、教研讨论及教研活动等),要求每次活动都有尽可能翔实的纪录(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应到、实到人数、活动准备情况、活动主题及每位到会者的发言情况)。
三、每次教研活动结束后,教研室应责成专人对活动记录进行汇总、整理,并得出结论。
四、教研室活动记录由教研室主任责成本室专人保管、专人负责,并就教研室活动中形成的成熟建议和讨论决议上报系里。每学期结束,应将全部记录上交系里保管。
太原工业学院理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