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系学生干部的管理,使日常工作制度化、细致化、合理化、系统化,进一步明确学生干部的基本职责,使上传下达作用得到真正体现,特制定本条例。
(一)签到制度
1、各学生干部每天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到,如果各部有事通知,要提前将通知事项写到签到本上。不准冒签,旷签。代签者负责将事情通知于本人,否则代签人和本人操行分各减1分/次。
2、各班级签到工作需要班长负责,如果确实有情况不能签到,可由其他班班长代理签到。代理签到者需要在签到本上如实反映,代签人负责将事情通知清楚。冒签,旷签者扣班级考核分1分/次。
3、各班长有责任按时完成签到本上通知的任务,未按规定完成任务者酌情扣分。
(二)值班制度
1、值班干部要在规定时间值班,值班结束后要在签到本上如实记录值班情况。
2、有班长在签到时间内未去签到,值班者有责任将任务通知其班长或该班班委。
(三)例会制度
1、例会迟到者个人操行分减1分/次,所在班级考核分减1分/次,迟到三次予以警告,写书面检查,迟到五次以上者自动离职。
2、例会请假者个人操行分减0.5分/次,请假三次予以警告,写出书面原因,请假五次以上者自动离职。
3、例会旷会者个人操行分减2分/次,所在班级考核分减2分/人次,旷会一次予以警告,写出书面检查,旷会三次以上者自动离职。(迟到十分钟以上者记为旷会)
(四)其他制度
1、各学生干部须按时按要求交规定材料,各部长须准时交每周各部考核情况。
2、有其他违纪或有损化学与化工系名誉行为者酌情处置。
3、大力拥护系里工作,提出好建议和意见者酌情加分。
4、无故不按时交规定材料者个人操行分减2分/次,所在班级考核分减2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