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素质:
(一)学习(满分为15分)
1、一学期必修课均分在85分以上者,得15分。
2、一学期必修课均分在70—79分以上者,得12分。
3、一学期必修课均分在60—69分以上者,得9分。
4、有考不及格门次者,一门得6分,两门得4分。
5、考试作弊者计扣10分。
6、无故旷课一天扣1分。
(二)日常行为(满分为15分)
1、基础分(满分9分);能遵守校、系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参加校、系、班各类集体活动,可得此分。
2、加减分(满分6分)
(1)受校系级表扬、表彰,每次校级加2分;系级加1分(同类之家一次)。
(2)在集体活动和集体建设中(宿舍、班、系、校)方面表现突出者,每次加1分。
(3)违反校规校纪,视性质和情节轻重,减1~4分。
(4)参加学习、义务劳动等集体活动(不包括组织生活)无故迟到一次扣0.5分。
(5)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一次扣1分;(如本部分扣完,继续从其他部分中扣)。
(三)团费交纳
1、两个月不交纳团费者,本项以零计,并按自动退团论处。
2、团员每月交纳一次团费由团员本人到组织委员处交。
3、迟交一次团费,补交后,本月计0.5分。
二、参加组织活动:(满分为58分)
(一)基础分(满分为30分)
凡能正常参加支部活动并能完成团员义务的团员可得此分;
(二)加减分(满分为28分)
1、征集班团活动方案时,中选的方案制定者加2分。
2、在支部活动的准备工作中,积极参加义务劳动的团员加2分。
3、助人为乐,做好人好事一次加3分。
4、在组织活动中选为表现“最佳团员”者每次加3分。
5、在组织部或分团委组织的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加5分。
6、在支部活动中,无故迟到一次扣3分。
7、无故不参加支部活动,每次扣5分。
8、在支部活动中违反规定要求,表现恶劣者每次扣5分。
9、活动准备阶段,无理由不接受、不完成所给任务者扣5分。
10、无故不接受或不完成上级团组织所给任务,每次扣10分。
(如本部分扣完,继续从总分中扣)
三、评定团员标准
1、学期积分低于45分者,建议团内给予开出团籍处分。
2、学期积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团员,建议团组织根据团员具体表现给予团内警告、记过、留团查看处分。
3、学期积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团员,方有权参加本学期奖学金评定。
4、两学期(一个学年)总均分为85分以上者,经系团委考核直接推荐为校级表彰的“优秀团员”。
5、两学期(一个学年)总均分为80分以上者,方有权作为校“优秀团员”评定候选人。
注:(1)本条例每学期评定一次;
(2)由系分团委组织部组织评定,交系分团委审核后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