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系主任领导下,负责理学系教学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规划和制定系的教学管理制度。
二、组织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定期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革措施。
三、负责教学运行的执行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教学交流。
四、组织教研室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五、负责抓好教研室的教风建设。
六、参加校、系有关教学会议,传达有关精神。
七、指导教学秘书完成教研室的教学工作安排。
八、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督促检查各教研室组织好开新课(实验)以及开新课教师的试讲工作,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九、组织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辅导工作,主持教学经验交流活动,并督促检查各有关课程教学改革的完成。
十、组织、督促、检查各类教材编写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审核编写的教材,保证编写进度和质量。
十一、组织完成校、系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