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教学、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教学任务和应履行的职责。
二、周二下午政治学习、党团活动,系内规定的研究室活动,开学报到以及其它必到的活动等,每次补贴20元,请假者按20元/次从年终考勤奖中扣罚,无故不到累计前三名者不享受补贴,年终考核一票否决,涉及职称申报推后一年。
三、严格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实验室人员坐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岗,病、事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由分管领导审批,一个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扣除一个月岗位津贴。且年终考核不得为优。建立不定期的抽查制度,三次违规者,取消评优资格;五次违规者评为不称职。
四、教师因病事假不能上课者,按教务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调课手续,不得因私调课,否则按30元/学时从教学酬金中扣除。
五、因故不能上课者,不许私自让其它老师代课,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种教学事故按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解释权在系务委员会。
本规定经全系教职工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