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聘教师工作范围:上课,讲座,实验技术指导,毕业指导,答辩等教学工作。
二、外聘教师应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外聘教师的资格审定需提供个人社会工作简历,工作领域,研究方向及有关获奖情况证书等证明材料,由相关研究室主任审核。由系主任批准后聘任。
四、外聘教师应严格按照校、系教学规范要求上课,完成应完成的教学任务。
五、外聘教师违反校规,依据系有关规定,将视为违约处理,理学系有权取消其教学资格。
太原工业学院理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