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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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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工作考勤制度
时间:2015-08-26

一、考核教师教学工作以及教师的基础职责、教学态度、教学工作量、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着重考核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考核要着眼于实际教学活动,帮助教师发扬优点,克服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二、研究室主任在期中和期末应抽查每班的学生的学习状况,以了解任课教师教学效果,作为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依据之一。

三、研究室将有计划的组织教师互相听课,了解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课程结束之前,研究室将组织听课教师和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存入教师本人档案。

四、研究室要组织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期末和年终要组织考核,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五、所有教学管理人员,要自觉执行系的听课制度,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情况,及时帮助教师总结教学经验,解决教学中遇到的问题,改进教学工作。

六、严格考试管理,促进考风学风是每一位教师的职责,也是考核教师工作业绩的一项内容,教师要以自己良好的品德教育影响学生。要坚决制止学生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放任自流,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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