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系
                         
  • 理学系首页
  • 新闻公告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系部信息
    • 系部概况
    • 规章制度
  • 师资力量
    • 师资概况
    • 大数据教师
    • 数学教师
    • 物理教师
    • 实验教师
  • 教学工作
    • 教学课程
    • 教学制度
    • 教学成果
  • 科研工作
    • 科研制度
    • 科研活动
    • 科研成果
  • 实验中心
    • 中心简介
    • 实验室简介
    • 实验管理制度
  • 专业介绍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党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岗位职责
    • 组织活动
  • 学生工作
    • 学工动态
  • 网络课程
实验中心
  • 中心简介
  • 实验室简介
  • 实验管理制度
实验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理学系首页 > 实验中心 > 实验管理制度 > 正文
兼职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时间:2021-07-30

一、按照实验室的安排,按时上课,组织学生实验。

二、讲解实验课,课前认真专研教材内容,做出预备实验,写好实验教案。

三、主讲实验课程,指导学生实验,记录实验过程考核情况,批改实验报告。

四、根据实验考试方案,组织实施期末考试。评定学生实验成绩。

五、了解本学科实验领域国内外学术和技术动态,为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提供学术和技术指导。

六、解决课堂上仪器设备出现的问题。填写仪器损坏记录和材料使用移交记录。及时与实验室专职人员勾通,解决有关实验中存在的问题。

七、实验完毕组织学生整理仪器,打扫卫生,验收合格后,方可让学生离去。负责有关课堂上出现的电、水等安全问题。

八、参与实验室的管理和建设工作,为实验室的发展贡献。

 

 

理学系

上一篇:专职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下一篇:没有了!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31号     电话:5616471      电子邮箱:tglxx@tit.edu.cn

版权所有:太原工业学院理学系系    ICP备案号:晋ICP备14003279号    晋公网安备号:14011043007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