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理学系实验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实验教学正常开展,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营造管理有序、防控有力、和谐稳定的环境。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本系里实际工作,特制定理学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本责任书由系党政负责人同各责任人签订。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稳定红线意识、底线意识、主线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广大师生安全稳定意识,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维护实验教学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任组长,是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系副主任、党总支副书记等为副组长,工作包括制定各项安全制度、督导、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系实验中心主任、专兼职实验管理员为组员,负责实验中心和分室安全工作。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任课教师负责学生日常实验操作安全工作,目前任课教师主要有:。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狠抓常规管理,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力求实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持高度警觉,严防影响实验室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年无火灾事故,无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无影响师生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的群体事件。
四、工作任务
1. 实验教师要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各实验室应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掌握防震、消防防护技术,提高防御自然灾害和应急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和值日台账,制定消防、安全各种应急预案。
3. 对实验室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设施要开展经常性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定措施、定期限、定人员、定责任、定进度,并要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记录,随时消除事故隐患。
4. 遵循“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各实验分室钥匙原则上由实验中心保管,教师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单独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必须承担安全管理职责。
5. 实验室仪器要摆放整齐有序,分类配套合理,仪器要保持完好、清洁,有损坏及时维修。每次实验课后及时清点仪器和药品,避免损毁,丢失。发现损毁仪器要按章登记、处理并及时上报。
6. 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时,教师不得离岗。管理人员一定要课前检查后方可接通电源,课后再查有无漏电,实验完毕后,要关闭电源。
7. 实验室要做好防火工作,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禁止吸烟,及时清理室内无用的易燃物品。遇有险情应及时采取妥善措施、关掉电源,立即疏散学生,上报有关部门。
8. 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案件,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各级责任人要迅速赶赴现场,并立即组织应急处置,力求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主管部门,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五、考核与追究
系安全领导小组按照本责任书和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责任考核与追究。对不履职和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稳定事故的责任人,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本《责任书》自签订(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