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班级学期工作情况予以客观评价,特制定如下量化考核标准:
一、学风综合考评(基准分50分)
1、学习综合成绩:一年级以班级综合成绩平均分确定标准分,每高于标准分1分,给该班量化加1分;每低于标准分1分,给该班量化减1分。三年级的加分为一年级加分值的百分之八十计算。
2、不及格门次(率):每不及格一人次减一分。
3、不及格人数(率):班级不及格人数率在5%以内,给该班量化加1分;班级不及格人数率在(11-20)%以内,给该班减1分;班级不及格人数率在(21-30)%以内,给该班减2分;班级不及格人数率在(31-40)%以内,给该班减3分班级不及格人数率在(41-50)%以内,给该班减4分;班级不及格人数率在(51-60)%以内,给该班减5分;班级不及格人数率在(61-70)%以内,给该班减6分。
二、日常管理考评(基准分30分)
1、以每周学生会分团委量化考核排名为序,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分。
2、班主任出勤:每出勤一次加1分;事假(因公外出办事除外)第二次起,每次扣班级量化1分;无故不到每次扣班级量化2分;凡学校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出席加1分,缺席扣1分。
3、班干部出勤:班长签到或其他班干部开会不到者,每次扣该班量化1分。
4、班主任参加班级晚点:坚持每周晚点,给该班量化加5分。
5、班主任深入宿舍:每月3次以上者,给该班量化加5分。
6、其他工作视情况加1——5分。
注:班主任加减分值由党总支确定
三、宿舍卫生(基准分10分)
期末以班级卫生总均分60为基准,60分以下不加分,(61——69)给班级量化加8分;(70——79)给班级量化加10分;(80——89)给班级量化加12分;(90——99)给班级量化加14分;(100)给班级量化加15分;
注:此分值期末以宿管科提供的数值为依据,与生活部平时考核无关。
四、违纪情况(基准分5分)
班级个人有1人次通报批评处分给该班量化减1分;班级个人有1人次警告处分给该班量化减2分;班级个人有1人次严重警告处分给该班量化减3分;班级个人有1人次记过处分给该班量化减5分;班级个人有1人次留校查看处分给该班量化减7分;班级个人有1人次开除学籍给该班量化减10分。班级内干部和党员违纪,双倍减分。凡有作弊者,取消班级评优资格。
五、获省级以上奖励情况
凡班级同学参加省级竞赛荣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按人次分别加6、4、2、1分;凡班级同学参加国家级竞赛荣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按人次分别加10、7、4、2分。一年内参加不同级别的相同竞赛,以最高成绩记分。(不累计)参加国际级竞赛获奖者参照执行。
六、凡各部未组织,班级自己有创新活动或有意义活动的且事后有活动小结的可直接报到系内,依情况酌情加5至7分。
理学系
200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