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方案》(晋组通字【201630号】)文件要求和学院的统一安排,为了做好2016年村官选聘工作,根据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选聘方案。
一、 成立理学系大学生村官选聘领导组
组长:杨惠弟
成员:刘 峰 寇 静 武慧敏 相关班主任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选送高素质的大学生村官队伍为目标,确保把优秀毕业生选选出来,为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选聘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班级推荐与毕业生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原则;
3、依规操作的原则;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愿到农村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优良的团队精神和责任认识、大局认识、看齐认识。
3、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党员、学生干部、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
四、选聘流程
1、按照省委组织部选聘方案的要求和学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相应的选聘工作方案。
2、在班级QQ群和理学系网站发布统一公告,并组织班主任统一学习相关政策、安排具体工作。
3、班级推荐报名。
4、系选聘领导组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人选。
5、在系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上报院学生处。
理 学 系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