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4日,我院公寓管理中心在对宿舍违章电器检查过程中,查出我系16#4113宿舍有电暖宝、小仓鼠。经核实,电暖宝所有者为惠屹立,小仓鼠所有者为徐宁和董喆。该宿舍成员违纪后,主动递交检查,认错态度积极。根据《太原工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给予惠屹立、徐宁和董喆三名同学警告处分,同宿舍其余三名同学没有尽到监督和劝阻的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希望我系全体同学引以为戒。
理 学 系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