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与学校各项部署和有关决议、决定的督办工作。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系教学、科研、发展规模、专业设置、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就业、学术交流等行政规划和工作计划。
3.组织落实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主持、协调本系教学工作的运行,做好教学各个环节的组织管理,抓好专业建设、学风建设、教研教改、招生、毕业实习、就业和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4.管理教学研究、学术交流、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工作。组织教学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工作;审查科研项目,鉴定科研成果,审核课程教材等。
5.做好师资队伍建设,抓好教师梯队建设,培养好学术带头人。
6.制定教学管理和考核制度,组织、督促、检查本系教师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度等。
7.负责资产管理及设施的配备。
8.负责按照学校财务制度管理和使用经费。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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