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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通知
时间:2023-12-21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根据项目进度总体安排,学院决定于1月初对2023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理学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二、组织形式

国家级、省级项目由教务部组织专家组统一进行检查(国家级、省级项目组名单见附件1)。

院级项目由各理学系按学院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检查,理学系成立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创新创业工作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应由2-3名认真负责的专业教师组成。

三、检查方式及内容

中期检查工作采取查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和项目组PPT汇报、现场答辩、工作组评议的形式进行。汇报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调研报告、撰写论文、专利发明、竞赛获奖、成果转化等)、下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和尚待解决的问题、项目变更情况(项目内容、人员等有无重大调整,若有调整是否填写《变更申请表》)等内容。各项目组认真总结前段工作情况、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的答辩时间为10分钟,其中陈述5分钟,答辩5分钟。

四、检查程序

1.各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任务书开展项目自查工作并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纸质档、电子档交于理学系。

2.理学系组织答辩,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中填写审核意见及检查结论,检查结论分为继续实施和中止实施两类。

3.各教学单位在项目检查结束后,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并于1月3日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纸质档交至实践教学科。院级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中期评审表由理学系存档。

4. 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人员、指导教师等需要调整时,应在中期检查前填写《太原工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调整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至理学系,理学系将其中一份交至实践教学科。中期检查结束后不允许做任何调整。

五、时间安排

院级项目的各项工作在12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理学系制定。

国家级、省级项目组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中期检查是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一项常规工作,理学系高度重视,注重质量,严格管理,对完成效果不达要求的项目中止其任务,理学系检查工作组将组织好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全面了解各项目进展,充分发现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找对策,以便项目实施更有成效。

理学系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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