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科信函〔2023〕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实验室管理以及实验课程开课质量,理学系将对理学实验中心实验进行检查。实验室检查按照《太原工业学院教学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请各实验室管理员按照要求准备检查事项。
一、检查组
理学系领导、教学指导组、教学督导组共同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23年12月19日下午16:40。
三、检查主要内容
1. 隐患排查。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无死角的隐患排查工作,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2. 实验室的使用以及实验课开设情况,实验记录本,仪器维修记录等资料的情况。
3. 实验室卫生、安全状况,实验室管理员各项管理工作规范情况,实验设备完好率情况(要求完好率达95%以上)。
理学系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