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系各教研室组织教师根据《太原工业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太原工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任务及考核办法》《太原工业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2023年度理学系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对(一)基础教学工作任务、(二)其他教学工作任务在年底是否能达到考核标准进行摸底,各教研室将摸底结果及制定的保障措施于9月22日18:00前交至理学系教学办公室吕主任。
理学系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