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从5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
二、学生作息时间
时 间
项目
6:10
起床
6:20——7:00
早操、早读
7:00——7:50
早餐
7:50
预备铃
8:00——8:50
第一节课
9:00——9:50
第二节课
9:50——10:10
课间操
10:10——11:00
第三节课
11:10——12:00
第四节课
12:00——14:20
午餐、午休
14:20
14:30——15:20
第五节课
15:30——16:20
第六节课
16:40——17:30
第七节课
17:40——18:30
第八节课
18:30——19:20
晚餐
19:30——20:20
第九节课
20:30——21:20
第十节课
23:00
熄灯
请全院师生员工遵守作息时间。各单位要做好准备,保障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