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经第54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寒假放假时间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2016年1月16日至2月26日。2015年2月27日、2月28日报到注册,2月29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放假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2月25日(1月16日、17日正常上班),2月26日正式上班(2月27日、28日正常上班,科级及以上干部2月25日正式上班)。
二、相关要求
1.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稳定主体责任。放假前,在师生中重点开展假期交通安全和人身、财物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要对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和文体场馆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彻底排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卫处要加强寒假期间的“110”值班和门卫值班及校园巡查安全保卫工作。
2.做好假期值班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假期学院将安排院领导带班和处级干部值班。各单位要安排好本单位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到岗值班,做好值班记录,要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对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对于不能按时到岗值班或未能认真履行值班工作职责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各单位值班安排(值班时间、值班人员、联系电话)于1月 15日中午12时前以电子版报党政办公室(dangzhengban1954@163.com)。
3.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纪委办(监察室)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
4.要认真落实省委“冬季行动”工作方案,贯彻执行学院2016年工作务虚会安排部署。有工作任务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工作,保持正常工作的开展。相关职能部门要保持和上级机关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后勤保障处要做好水、电、暖正常供应,确保师生度过一个祥和、快乐的假期。各有关单位要提前安排,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教师应认真做好下学期上课准备工作。
5.学院总值班安排表见电子政务通知公告。
6.假期值班电话
总值班室:3566109 值班地点:行政楼110室
保卫处值班室:3566110 值班地点:保卫处值班室
后勤保障处:3567626 值班地点:后勤保障处办公室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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