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现将第29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2009年暑期放假有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放假时间
1.学 生:7月11日-8月28日放假,8月29日-8月30日返校报到,办理注册,整理内务,领取教材,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8月30日19:00各班晚点,8月31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全院教职工完成本学期任务,教师登记完成绩后,7月15日-8月25日放假,8月26日正式上班,放假前7月12、13日(星期六、日)不休息,开学后8月29、30日(星期六、日)正常上班。
3.按照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全体教职工党员7月31日前原则上不放假。院党委根据上级要求,制定暑期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由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4.2009年10月18日我院将举行55周年校庆,暑期校庆办、校庆筹备各工作小组、党政办工作人员正常上班;全院科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放假,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轮休。根据校庆筹备工作的需要,由校庆办及各单位安排完成学院相关工作。
二、有关要求
1.我院处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上学期已结束,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即将完成,各单位在假期要将本单位新学期的工作,以及校庆、迎新工作一并做出计划,开学初将进行检查。
2.为确保我院55周年校庆活动顺利进行,各相关单位要全力投入校庆筹备工作。校庆工作领导组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各处(室)及各系部有关人员参与校庆筹备。开学前校庆各项准备工作要基本就绪(具体工作方案后发)。
3.加强校内安全稳定工作
保卫处及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安全防范工作,放假前要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维稳办要加强摸底排查,清除隐患,确保假期的安全稳定。
4.加强假期值班工作
党政办公室全体人员暑假期间正常办公,并协助校庆办筹备校庆活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假期本部门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保证24小时开机,发现情况及时报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值班室。请各单位于7月12日前将假期值班表(附值班人员联系方式)报党政办公室。
5.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及教职工和留校学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各系(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要求学生暑假期间提高对H1N1的预防意识,尽量不到人群密集、H1N1多发地区或国外旅游。
后勤保障处要加强水、电、煤气的管理,保证教职工正常生活不受影响。卫生所要安排值班,为教职工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保障。饮食服务中心、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食宿。各单位要积极关心职工的假期生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暑消夏工作。确保全院师生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假期。
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