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科信函〔2023〕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实验室管理以及实验课程开课质量,理学系书记刘峰、主任王建军、教学主任冯中营、实验中心主任王晓伟于11月10日下午15:00对理学实验中心实验进行常态化安全检查。
实验室检查按照《太原工业学院教学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刘峰再次要求实验中心相关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不可掉以轻心,教授工作室、博士工作室也要做到人走电断及时关闭电脑电源,不可将手机充电器等长时间插在电源插座上。王建军要求实验室管理员及实验课任课教师继续规范填写实验记录本、仪器维修记录本。
本次检查提高了实验中心人员及在博学楼办公学习的博士们的安全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