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科信函〔2023〕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实验室管理以及实验课程开课质量,理学系书记刘峰、主任王建军、教学主任冯中营、实验中心主任王晓伟于10月24日下午16:40对理学实验中心实验进行常态化安全检查。
实验室检查按照《太原工业学院教学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刘峰要求实验中心相关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王建军要求实验室的使用以及实验课开设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规范进行,实验记录本,仪器维修记录等要规范填写。
本次检查提高了实验中心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规范了实验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