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5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科信函〔2023〕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实验室管理以及实验课程开课质量,理学系书记刘峰、主任王建军、教学主任冯中营、实验中心主任王晓伟于9月26日下午16:40对理学实验中心实验进行检查。
实验室检查按照《太原工业学院教学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无死角的隐患排查工作。同时对实验室的使用以及实验课开设情况,实验记录本,仪器维修记录等资料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对改善实验室卫生、安全状况,实验室管理员各项管理工作规范情况起到监督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