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会性质、宗旨
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同学利益、发挥团结引导广大同学健康成长、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积极作用的学生组织,是联系学生和学校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与繁荣校园文化的舞台和基础,是培养学生全面成才的重要载体。
学生会是学校学生的群众组织,它受学校团委的政治指导,主要开展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活动。维护同学们的正当利益。反映同学们的建议和要求,努力成为学生和学校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协助学校创建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生活环境,使全体同学成为合格的“四有”人才。
学生会将是全体学生的“声音”,在这里,同学们可以发表自己对社会的见解和看法,不断地与社会加强联系,勾画自己的社会理想并锻炼自己的社会活动和工作能力,为学校和社会稳定与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学风、校风。引导广大同学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专多能的新世纪合格人才,这是学生会工作的中心任务。
(二)树立为全体学生服务的观念,组织同学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活动,创造健康向上,内容丰富的校园文化生活。
(三)协助党团组织搞好广大同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善于分析在校学生的思想状态并及时向系主管部门反映。帮助同学排忧解难,维护学生正当利益,向系主管部门及时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四)树立自我批评意识,平时不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提高自身素质,确立在同学中的干部形象,发挥学生干部的榜样作用,并积极引导同学加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
(五)协助抓好纪律管理,维护系正常秩序。营造良好学风,配合本系的教学活动,开展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的学习,促进良好风气和融洽气氛的形成,实现系学生的大团结。
(六)监督、指导和帮助各班级组织开展工作。
三、学生会工作守则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上级的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二)爱护和关心同学,团结向上,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意识。
(三)学生会实行常委负责制,各部门实行部门(部长)负责制。学生会实行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各部接受分管常委统一领导,成员执行部长下达的任务的原则,团结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认真执行学生会的决议。
(四)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必须以学生会全局利益为重,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协调,做到“分工不分家”。有意见或工作中需要其它部门协助的,先向学生会常委会提出,在学生会例会上解决。
(五)学生会成员必须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出现一门以上不及格者(指补考后)必须停职,等到成绩好转,才能复职。
(六)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与检查,充分体现民主意识。密切学生会同各班班委会之间的关系,指导各班开展工作,增强学生干部工作透明度。
(七)各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和公布各项措施制度,都应提前作出可行性分析,做好经费预算,书面上报学生会常委会,并在征得系领导老师老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八)各部在新学期开始必须制订学期工作计划,在学期结束必须作学期工作总结。学生会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例会时各有关负责人做好“上个月总结、下个月工作计划”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