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学生会学习部各项工作高效快速的进行,提高全体成员的实干能力,进一步加强学习部管理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内容如下:
一 、纪律考核制度:
要求自习期间不得聊天、睡觉,看小说等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晚自习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班干部不得在自习时间讲解有关事情,下课期间或下课前十分钟才可宣布有关事宜,保持教室安静。
二、 考核制度
(1) 班级量化考核以8分为基准分进行考核。总分=8-所扣分+其他
(2)要求在教室自习或上课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课,若因故不能自习或上课者,需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签字后,将假条于周四晚交学习部口袋。不及时交假条者按旷课处理,特殊情况酌情扣分.
(3)对病假,事假弄虚作假者,个人量化考核扣1分/次,包庇纵容者扣2分/次,并给予系内通报批评。视情况班级量化考核扣1—3分
(4)凡早自习迟到每人次扣除班级0.3分,旷早自习者每人次扣除班级0.5分。凡班级旷课一人次班级考核扣0.5分。凡一周内班级旷课达8人次及以上者或迟到达15人次及以上者,给予班级通报批评。
(5)个人旷课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3分,一周内累积三次旷课及以上者或迟到五次及以上者,给予系内通报批评。
(6)一个月内,凡个人累计迟到20次及其以上或旷课10次及其以上者,给予个人警告处分,其所在班级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凡班级累计迟到30人次及其以上或旷课15人次及其以上者,给予该班级警告处分。
(7)对早晚自习出现有睡觉、纪律不好等情况的班级,我部将视情况扣除该班级量化考核分0.5-1.5分,情况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三、 工作评估制度
(1)各班学委及部员由我系直接领导,我系将建立学委及部员档案,要求各班学委及部员起到带头作用,积极配合系里工作,同时及时的向系里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为系里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
(2)学委及部员必须按时例会,若有特殊情况提前与负责人请假,并委托一人代会,以免耽误有关事项。迟到扣除个人0.3分,扣除班级0.5分,旷会扣除个人0.5分,扣除班级1分。
(3)学委及部员需按时按质的完成所派任务,否则扣班级考核1分,个人考核0.3—0.5分。对工作出色者系里将对个人考核加0.3—0.8分,个人所在班级加0.5—1分;学委及部员平时表现不积极,懒散,无组织,无纪律的视情况扣个人及班级量化考核,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通报批评或撤职处分
(4)各班举办与学习有关的活动时,要提前一天把申请书交学习部口袋,活动完后交活动总结,缺少一者扣班级0.1分,活动中我部将进行检查,活动分值0.5--1分。
四、 每班若对上周我部考核有疑问者,请于本周五前来我部查询
五、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望各班积极配合我部工作,共同将我系学风建设的工作做好。